日前,深圳市住建局发布《关于继续开展对信用良好的建筑业企业核准专业承包资质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对具有特级、一级、二级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允许其直接申报包括防水防腐保温在内的等相关专业承包的系列资质核准,业绩可以用总承包工程中自行组织施工的专业工程指标认定。
《通知》明确,对取得资质许可,诚实守法,三年内无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能力的信用良好企业,直接核准专业承包资质。即对具有特级、一级、二级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允许其直接申报相关专业承包的系列资质核准。
《直接申报相关专业承包系列资质核准目录》如下:
去年2月,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印发《建筑业企业等资质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对取得资质许可,诚信守法,三年内无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能力的信用良好企业,直接核准防水防腐保温工程等专业承包资质。因此,本次是对去年试点政策的延续。